
1931年11月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合影,左二为任弼时
小乔墓旁被捕
1928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安徽省临委,由尹宽、王步文、王教为省临委常委,尹宽为书记。尹宽主持安徽省临委工作时,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推行城市中心的错误的斗争策略。在中央发来纠正盲动主义错误的指示信后,尹宽则既不传达也不贯彻。
王步文与尹宽产生了意见分歧。王步文提出应该像毛泽东、朱德那样把斗争的重点放在农村,开展广泛的农民运动。尹宽却向中央提出撤销王步文省临委委员的意见。省临委内部的意见分歧已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
1928年9月18日,中央特派员任弼时来到安徽巡视。同行的有中共“六大”的安徽代表龚德元。他们于19日到达省临委所在地芜湖,在省临委机关召开党的骨干分子会议,传达党的“六大”会议精神,批评左倾盲动主义的错误。10月13日,任弼时在团特委书记徐厚昌(原名林植夫)的陪同下,化装成商人,前往南陵县城。
14日晨,到达南陵县城,并很快同共青团南陵县委书记汪正芳接上关系。根据任弼时的意见,汪正芳通知 15日上午,在香油坊召开党团组织会议。可是,当共青团员刘显忠、王德辉15日匆匆赶往香油坊时,却被叛徒、国民党南陵县党部秘书胡学礼发现,他悄悄跟踪到香油坊,然后向国民党南陵县党部报告。县党部即派出武装的士兵,赶赴香油坊搜捕。会议被冲散,任弼时和徐厚昌在小乔墓旁被拘捕。
坚称是胡少甫
10月16日,敌人提审任弼时等,任弼时镇定自若,始终坚持说:“我是湖南人,叫胡少甫,到南陵是做生意的。少小就爱看《三国演义》,听说南陵有座小乔墓,便由人指点来香油坊游玩,也不知犯了什么法,把我抓来,真是莫名其妙。”
敌人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口供,便命法警拿来踩杠,欲施酷刑。任弼时毫不畏惧地说:“你们就是踩死我,我也没有什么可供的,我就是胡少甫。”敌人对他施以种种酷刑,还是没有从他口中得到任何口供。同时,敌人在审讯徐厚昌时,徐也一口咬定不认识任弼时,他俩在小乔墓旁相遇纯属偶然。敌人无可奈何,只得将他们作为嫌疑犯递解到省城安庆关押。
不日,敌人把他们绑在一起,送上轮船,派兵押往安庆。在船上,许多旅客上前围观。任弼时忽地瞥见人群中有一人很面熟,仔细一看,原来是他的同乡小商贩彭佑亭,此人常在江浙皖一带贩运丝绸。彭佑亭正欲张口招呼时,任弼时机警地向他使个眼色,示意他不要作声。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押送的士兵连声吆喝:“走开走开,赤脑壳,有啥子好看!”任弼时见机立即挣扎着站起来,大声说:“老总,莫乱讲,我不姓赤,我姓胡,叫胡少甫,是长沙陈岳云纸店的伙计……”陈岳云是任弼时夫人陈琮英的堂兄,任弼时以此暗示挤在前面的彭佑亭,回去后向长沙的亲人专递信息。彭佑亭回到长沙后,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任弼时的堂叔,由他转告远在上海的陈琮英。
陈琮英立即向中央作了汇报,周恩来指示陈琮英立即速回长沙,乘任弼时尚未暴露真实的身份,以应付敌人的追查盘问。当陈琮英来到火车站购票时,车票早已售罄。她只得抱着幼女爬上一辆装煤的列车,心急火燎地赶往长沙。
斗智斗勇终获释
到安庆后,任弼时被关押在饮马塘监狱。7天后,敌人连番审问。警官用吊打、跪铁链子、压杆子等种种酷刑折磨,他都一口咬定原来的供词。敌人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口供,只好将他和其他政治犯,关押在“知”字号牢房。
任弼时被关进“知”字号牢房时,饮马塘监狱已关押了50名政治犯。他在狱中始终隐蔽自己的身份,但并没放弃指导狱中斗争,暗中通过徐厚昌等少数党的骨干分子,组织难友开展“反虐待”和“改善狱中生活”的合法斗争。
陈琮英赶到长沙,找到任弼时的堂叔,了解了任弼时被捕的详情。他们商量着解救任弼时的办法,决定聘请一位律师,以公开审判这起案件。这位律师就是陈琮英的远房姐夫何伟道,何伟道接受了这个案子,一面准备案件辩护的相关材料,一面通过关系把这个案子由警备司令部转到安徽省高等法院。
1929年2月,安徽省高等法院派人到长沙,会同长沙警察公署核对口供。陈琮英以长沙陈岳云纸店老板身份(该店为陈的堂兄所开办),对口供一一作了对质。公开审判开庭这天,任弼时看到坐在旁听席的陈琮英,知道党和家人都在积极营救他,心里感到特别的温暖。
何伟道在为任弼时辩护时,指出南陵县党部的行为是违法的,已严重的侵犯了人身安全。法庭没有证据,就应该无罪释放。同时,党中央也在积极营救,打通了各个关节。敌人挑不出丝毫毛病,只得以证据不足,宣布无罪。同年3月,陈琮英从长沙来到安庆,把任弼时接出监狱。不久,任弼时接中央指示,出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兼湖北省委书记。于是,他又风尘仆仆,踏上新的征尘。 (摘自12月14日《党史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