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培柱·
1958:长崎国旗事件
我大学学日语,毕业后从事外交和中日友好工作。但是1958年发生在日本长崎的“国旗事件”真让我触目惊心。
当时,中日两国尚未复交,日本当政的岸信介政府执行亲美反华路线,与中国台湾方面维持着“外交关系”。本来中日双方贸易团体和友好组织通过谈判,在1958年3月达成协议,签订了第4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同意互设贸易办事处并可在常驻机构建筑物上悬挂国旗。然而墨迹未干,岸信介内阁就出面公开反对,官房长官还发表声明——日本政府不能同意挂中国国旗。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才发生了“长崎国旗事件”。
1958年4月3日,日中友协长崎支部在长崎百货公司“浜屋”举办的“中国邮票剪纸展览会”开幕,会场上悬挂着五星红旗。台湾驻长崎总领事馆的“总领事”常家铠出面,提出所谓“交涉和抗议”。长崎市政府把情况转告主办单位。日中友协长崎支部支部长荒木德五郎对中国很友好,他没有理睬市政府的转告。
5月2日,台湾“驻东京大使馆”到日本外务省“抗议”并要求日方通知“浜屋”拿下中国国旗。下午4点半左右,两名日本暴徒冲进会场,把我国国旗撕毁,造成了侮辱中国尊严的政治性事件,激起了我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5月11日,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发表声明,提出严正抗议,要求日方严惩侮辱中国国旗的暴徒。陈毅副总理还宣布了我方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随后我方通知日方:废除签字不久的中日钢铁长期贸易协定;不再延长为期一年的东黄海中日渔业协定;原定由鲁迅夫人许广平率领的中国妇女代表团推迟访日;取消北京市准备派出的由浦洁修为团长的和平代表团;正在日本访问的吕骥率领的中国歌舞团,停止演出提前回国。
由于这一不可容忍的政治性事件的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说,中日关系受到了严重挫折和伤害,贸易和来往都受到极大影响。广大日本人民纷纷起来进行谴责和抨击。许多人联名给主张中日友好的国会议员写信,要他们敦促日本政府“反省和悔改”。
1958年6月,中国方面在通知日方不再延长渔业协定期限之际,提出了恢复关系日本政府必须明确承认的三项政治原则,通常被称之为“政治三原则”,即:1、不执行敌视中国的政策;2、不制造“两个中国”;3、不妨碍两国关系正常化。
后来周总理又在会见日本社会党人士时提出了“政府协定、民间合同和个别照顾”的贸易三原则,使几乎中断了的中日政治、贸易关系展现出了恢复的前景。
1973:国旗在新大谷飘扬
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际和日本国内形势都已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在中日友好成为大势所趋的形势下,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浪潮席卷日本。我国及时派出代表团访日,通过“乒乓外交”“舞剧外交”(见左图,中国上海舞剧团抵达日本羽田机场时受到热烈欢迎)推动形势继续向前发展并邀请田中角荣首相亲自访华,谈判解决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
1972年金秋,田中率高官来华,双方经过认真、坦诚的谈判,于9月29日发表了两国政府的联合声明,宣布重建大使级外交关系,并承诺在建馆方面相互提供必要协助。
在参加复交谈判以后,我已经以中国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工作人员的身份赴日工作,建交后当即转到中国大使馆任职,首要任务就是协助米国钧临时代办为建馆而劳碌奔波。
中日复交后,日方已将蒋帮撤离后的“使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有资产,全部完整地交给了我方。当时我跟着外务省的人员去查看过,那里还留有蒋帮人员匆忙撤走时的许多零乱痕迹,给人以很荒凉、杂乱的感觉。要在此地推倒原建筑重新设计、建设一个自己的新馆舍,尚需相当的时日,也还不具备在那里升国旗、挂铜牌开馆的条件。
于是,我们先租用东京新大谷饭店(见右图)八层部分房间,经过装修,临时作为中国大使馆办公开展工作的地方。米国钧代办特地从国内带来了精致的大使馆标牌和标准国旗。这是我们伟大国家的象征,铜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的正式标志。大家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是那样爱不释手。可是这面标准的五星红旗在临时馆舍怎么使用呢?!
1973年阳春时节,我国首任驻日本大使陈楚偕夫人抵达东京,在申报10天之后就得到了外务省关于递交国书的签复安排。陈楚大使、米国钧政务参赞、肖向前参赞,还有作为翻译、三等秘书的我,一起驱车前往皇宫,向日本元首裕仁天皇递交国书。
这一天也是大使馆正式开馆办公的日子。经过精心设计的新大谷饭店八层安装了精致的木门。门旁挂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铜牌,而不能挂在楼内的国旗只能拴在自制的旗杆上从窗子伸挂出去。这样人们从外面乃至远处就可以看到中国国旗,知道这儿就是中国大使馆了。看到它,有哪个中国人不无比兴奋激动呢!
(摘自《江培柱文存:对日外交台前幕后的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