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真的有大唐不夜城吗?真的有,但是一年只有那么几天,就是上元节前后三天。其他时候一到傍黑,城门关闭,坊门关闭,晚上金吾卫要上街巡逻。市场也是这样,有坊市制度,正午开门,日落宵禁前就得关门,大大限制了商品交易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但是每到上元节这几天,不宵禁,因此热闹得不得了(见左图,影视剧照)。大家逮着这个自由的机会去狂欢,男女杂游。据说有的还戴着面具(见右图,影视剧照),就跟狂欢节一模一样。这个上元节还曾经引发唐中宗时期三千宫女大逃亡。
这样的制度并没有维持太久。首先,坊市制度是只限于长安、洛阳还是全国城市普遍实行。扬州等商业城市很可能就没有严格执行,扬州城内普遍设置坊可能晚至罗城修筑时。也就是说,扬州城与长安、洛阳的管理制度并不一致,市相对来说比较自由。其次,即便是在长安、洛阳,坊内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也是屡禁不止,还开辟了各种食店、逆旅、商肆,甚至砖瓦场,连坊墙也被商人破坏,以方便通行。这种破坏至唐后期已经形成燎原之势,坊市制度逐渐瓦解。除此之外,还有城外草市的兴起,这种自发形成的市场不受城郭的限制,更加自由。
到了五代,坊市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北宋初年想恢复旧格局,但也只是浅尝辄止。自发形成的草市围绕大都市鳞次栉比地出现,城墙不再是居民身份的限制,城郭内外居民身份等同。
早在唐代,夜市就已经出现。宋太祖规定开封未到三鼓(晚上11点至凌晨1点)不得宵禁,大大延长了商业活动的时间。宋仁宗正式废除了宵禁令,此后开封等大都市相继出现早市和夜市。《东京梦华录》卷三记载:“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
《挥麈后录》卷六记载:“至一二鼓,夜市犹未散,列烛以归。”《春明退朝录》也说:“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之上,以警昏晓。太宗时命张公洎制坊名,列牌于楼上。按唐马周始建议置冬冬鼓,惟两京有之。后北都亦有冬冬鼓,是则京都之制也。二纪以来,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废矣。”唐代负责巡夜的是左右金吾卫,宋敏求的这段话是在说宋代宵禁制度的消失,也可以说宋代工商业经营的时间是自由的。 (摘自于赓哲著《烧尾:于赓哲说唐才子才女》,中信出版集团2023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