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月18日,毛泽东(左四)与湖南辅仁学社在北京成员集会,会后在陶然亭慈悲庵山门外合影
因写作《红楼——北京大学与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一书,我们多次实地走访红楼旧址群,意外发现,毛泽东第一次来京的住址至今不清,围绕这个问题存在很大争议。
其中有四种观点,大致如下:第一种观点认为,毛泽东早年第一次来京,在北大图书馆工作期间(1918年10月至1919年3月12日)的住址是吉安所左巷8号。第二种观点认为,毛泽东当年住的是三眼井胡同61号院。第三种观点是上述二者的折中,即认为当年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工作时,曾经在三眼井胡同内61号院(旧门牌号17号)短暂居住过,后迁至吉安所8号院。第四种说法则更为稀奇,除了直接“认定”当时的景山东街三眼井“吉安所东夹道”7号,就是现在的“吉安所左巷”8号院,更认定这两处同三眼井胡同61号就是同一个地方。
然而,我们经实地走访后发现,所谓的“吉安所夹道”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三眼井胡同和吉安所左巷,而三眼井胡同61号与吉安所左巷之间仅隔一条“大学夹道”,其实际距离不过50米。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就让毛泽东等人在50米范围内,从一处搬到另一处,即毛泽东既住三眼井胡同61号,又住吉安所左巷7号——这一“折中”不但与情理不合,也与当事人的回忆不符,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我们今天的认定中存在模糊之处。
毛泽东与萧子升的认定
毛泽东究竟住在哪里,首先当然要看毛泽东自己的回忆。而毛泽东的回忆十分明确,那就是三眼井胡同。1937年,毛泽东在保安对斯诺这样说:
我自己在北平的生活是十分困苦的。我住在一个叫三眼井的地方,和另外七个人合住在一个小房间,我们全体挤在炕上,连呼吸的地方都没有。每逢我翻身都得预先警告身旁的人。
毛泽东的回忆,与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当事人萧子升的回忆完全一致,而这个房子当时就是以萧子升的名义租下来的。1959年,萧子升的《毛泽东和我的游学经历》由美国雪城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的回忆极为细致周到:
当年(1918)夏天的7月末或8月初,我们有10个人去了北京。毛泽东、熊光祖、张昆弟和我,是第一批抵达的。杨怀中先生热心地留我们住在他家里,即在豆腐池胡同门外后面。直到后来我们在北京大学附近的三眼井胡同租了一间有两间房的房子,才搬出来。
可见,毛泽东与萧子升都指出,他们从杨昌济家搬出后,所住的地方就是三眼井胡同,房子是两间。萧子升说:“我们把屋内一间房子,用作读书,另一间作睡眠。”而且,他又详细介绍了房间的布置:
卧床是一溜炕,用砖块做成,在下面取暖。冰天雪地的时候,我们七个人就睡在这张大床上,挤在一块取暖,因为我们在炕下生火。房里只有一个小得可怜的炉子,用来煮食。任何事情我们都是通力合作来做,北京的冬天冷得厉害,我们七个人只有一件大衣,在气温特别低的时候,只有穿着它轮流外出,到了年底,大衣已由一件增至三件,但毛泽东一直不设法为自己添置一件大衣。
概括起来说,从毛泽东和萧子升的回忆看:一,他们租住的是三眼井胡同;二,房子是两间;三,他们没有搬过家,即没有从三眼井胡同搬到吉安所左巷。
“纵宇一郎”的回忆
事情到此原本已经很清楚了,但为什么后来会出现毛泽东等人住在吉安所左巷的说法呢?这个说法起源于罗章龙后来的回忆录。
自1979年起,平反后的罗章龙开始发表回忆文章,其中披露大量他与毛泽东交往的细节,包括毛泽东1918年4月赠他一首七言古诗,即《送纵宇一郎东行》,以及毛泽东接触马克思主义,是从其第二次来京(1919年)时读到罗亲手翻译的德文《共产党宣言》起——如此等等一系列鲜为人知的故事。
罗章龙的回忆录《椿园载记》于1984年9月由三联书店出版,当时定为“内部发行”。但是,罗章龙的回忆录出版以来,已经有许多研究者指出,其中所涉一些重大历史事实的回忆是不准确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1918年4月毛泽东以“二十八画生”笔名赠纵宇一郎(即罗章龙)东行的诗。此诗经学者们考证,并不是毛泽东写的,而是罗章龙自己编的。罗章龙对其他事件的回忆也存在很多不实的地方。
关于罗章龙回忆毛泽东二次来京时读他翻译的德文《共产党宣言》一事,杨德勇在《罗章龙翻译〈共产党宣言〉史实辨正》一文中,用大量史料证明:罗章龙回忆的自己所译的《共产党宣言》译本,在1921年11月之前根本就不存在。而杨德勇的考证,也得到了当时还健在的刘仁静的支持。这些研究与考证,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罗章龙有关毛泽东的回忆,包括他与毛泽东的交往,存在很多不实的地方。
而毛泽东等人住在吉安所左巷的“证词”,恰恰就是罗章龙这部回忆录里提出的。罗章龙在《椿园载记》中这样说:
我与润之商议,共同租了一小房于景山东街,遂同搬至嵩祝寺后三眼井吉安所夹道七号居住。吉安所原来是清廷皇室停放梓宫及灵柩的行宫。清室覆灭以后,该地成为废址,宫殿依旧。其迤东有一夹道,有几所矮小住房,据说原是抬灵柩的工人住室,后来因陋就简,又搭盖矮房出租。因地势偏僻,房租亦便宜,便由子升出面租了三间小屋。
罗章龙的上述回忆也有许多含混之处,比如他一方面说此处是他与毛泽东商议后租的,一方面又说是萧子升租的;一方面说是两间房,一方面又说是三间房,但他不但一口咬定就是吉安所夹道7号,更令人浮想联翩的是,他记述说,这里是停灵的地方,他们住的房子,原是抬棺材的工人的住处。
我们的走访考察说明,并没有吉安所“夹道”这个地方,在三眼井胡同与吉安所左巷之间,存在一个叫“大学夹道”的短过道,而与三眼井胡同仅一个夹道之隔的吉安所左巷,确实是一个停灵的地方。直截了当地说,按照罗章龙的回忆,当年的毛泽东,就住在这个停灵的地方。
“天知地知,良心知,千家万户知”
罗章龙关于吉安所“原来是清廷皇室停放梓宫及灵柩的行宫”的回忆,最是耐人寻味。
《北京景山街道现代史略》介绍:
明朝,吉安所为司礼监公廨。司礼监是太监的总领管。清朝,宫眷薨逝,以衾被从宫中裹出,于此殡殓。妃嫔以上丧仪由内务府请旨施行,贵人以下则由吉安所沉丧。吉安所意即吉祥安葬,此巷由此而得名。
旧址在今10号院。该巷于民国36年称吉安所右巷,现27号院为拔丝厂。1949年后,该巷沿称吉安所右巷,1965年整顿地名时将司礼监并入,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改称荣兴胡同,后恢复原名。
毛主席当年所住的地方为三眼井胡同61号院,不但有毛主席自己的回忆为证,而且,附近的老街坊邻居都认可此说法,他们说——这是“天知地知,良心知,千家万户知”的事情。 (摘自《炎黄春秋》2024年第6期 韩毓海 陈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