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友》杂志封面上的郑苹如

韩学章和丈夫顾维熊
韩学章是我国著名律师,她是民国时期上海律师公会的最后一届理事。
韩学章曾和丈夫顾维熊律师在1946年11月初左右接受郑苹如(也就是张爱玲小说《色,戒》女主角的原型)母亲郑华君(日文名木村花子)的委托,具状“首都高等法院”,请求严惩大汉奸丁默邨,并呈文“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请发给抚恤金。现在这件事,知道的人已经很少了。
为昔日同学伸冤
郑苹如是韩学章在上海法政学院的同学,1914年出生,浙江兰溪人。郑苹如的父亲是留日学生郑钺,母亲郑华君则是日本传统妇女。郑钺曾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首席检察官等司法要职,上海沦陷后,拒任伪职,于1943年4月8日病逝。郑苹如由嵇希宗介绍,于1937年秘密加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从事地下工作,因刺杀大汉奸丁默邨未果,于1939年12月26日被捕,并于1940年2月被杀害。
丁默邨曾任伪中央特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特工总部主任等要职,抗战胜利后,丁默邨被国民党政府任命为浙江省军事专员,后被军统局诱捕,于1945年9月30日被押解至重庆。为逃避罪责,丁默邨百般抵赖,并托人四处活动,证明自己有功。并请人提了一只装满金条的皮包到郑家,又求又哭又下跪,请求郑家放过丁默邨。
丁默邨的这些活动,起到一定作用。在1946年9月25日、26日、10月28日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三次讯问丁默邨,均未提及杀害郑苹如案。就连介绍郑苹如参加地下抗日工作的嵇希宗,在同年11月致函丁默邨选任辩护人薛诵齐律师的函中,一字不提丁默邨杀害郑苹如一事。
耐人寻味的是,郑苹如所服务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也未向首都高等法院提供郑苹如系被丁默邨杀害的证明。因此在1946年11月11日《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起诉书》中,在被告丁默邨犯罪事实部分,根本没有提到丁对杀害郑苹如负有罪责,只笼统写“复在沪组织伪特工总部于极司非而路七十六号,担任主任伪职,专事残害我中央地下工作人员……”。
廓清被害经过
因为郑苹如牺牲已经有6年多,一些人证与物证已不复存在,因为郑苹如只是一个“运用人员”,没有填表正式加入,此前重庆方面也未对郑苹如予以表彰。想要为郑苹如伸冤,其实并不容易。郑华君考虑到种种因素,决定让其子郑南阳(是一名医生)去找郑苹如的同学韩学章出主意,将官司坚决打到底。1946年12月23日出版的《快活林》周刊上发表的《找寻郑苹如忠骸——访一个忠义之家》文中,郑南阳告诉记者:
他们要控告丁逆默邨残害罪的目的,第一要丁逆确实招供郑苹如尸体的所在,和她被害的情形:第二,要丁逆供出所有帮凶的奸逆。据他知道的尚有李逆士群及李妻,吴世宝妻丁逆妻等多人,皆参与其谋的。
无论如何要寻找苹如尸体的。否则,此冤不伸,国家太对不住他们了。
韩学章当时在上海法律界已有相当知名度。抗战胜利后,大小汉奸为逃脱罪责,纷纷以重金委托名律师辩护。经手郑苹如案件,对韩学章来说,不但无利可图,还冒着不可知的政治风险。传言说郑苹如被捕与共产党有关,丁默邨在受审时称:
郑小姐有几个日本朋友是共产党,这样被捕的。后来又说他[她]是中央特工。所以郑小姐被捕一方是与中央有关,一方是与共党有关才[被]捕的。
基于为抗日志士讨回公道的大义,韩学章还是冒着很大风险,接受郑华君的委托,和她丈夫顾维熊律师一起办理此案。在他们所拟定的《郑华君为丁默邨杀害郑苹如致首都高等法院函》,明确要求“为凭借敌势残害忠良,诉请严予处刑以彰国法事”,驳斥丁默邨辩解。并提出“苹如被捕时曾带去三克拉钻石二粒、麂皮大衣一件,金器三两、图章一枚(系用于大陆银行存款),总计损失在二千万元左右,并应另行追诉,以维私权”。这份《郑华君为丁默邨杀害郑苹如致首都高等法院函》很快起了作用。
在1946年11月19日首都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判丁默邨过程中,审判长推事金世鼎就用较多时间询问丁默邨关于郑苹如被害情况。自此在对丁默邨汉奸案件审理过程中,郑苹如被害是否与丁默邨有关,始终是一个需要查明的重要事实。
1946年12月11日,《中央日报》报道首都高等法院于同月10日接获“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调查报告,称:“郑之死确为丁逆所害”。
高超的斗争策略
从1946年12月1日起,《益世报》《中央日报》《大公报》等各大报刊,先后刊登有关郑苹如被害的报道。1946年12月27日,郑苹如家属招待记者,报告郑苹如被害经过,并将以郑华君署名具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请求发给抚恤金的《呈》通过媒体刊登,成为一个社会热点新闻。
这给国民党当局和司法当局带来很大的舆论压力,使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最高法院刑事第十庭于1947年5月1日判处“丁默邨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丁默邨仍不服,又多次申请再审,被最高法院又一次驳回,最终丁默邨于1947年7月5日被执行死刑。当年冬,国民政府内政部以郑苹如功不可没,特令奉祀上海忠烈祠。
郑苹如案,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虽未能将其余罪犯绳之以法,也未能找到志士遗骸,但能让丁默邨伏法,将郑苹如壮烈事迹大白于天下,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摘自《世纪》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