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汪曾祺和施松卿
汪曾祺画作
胡萝卜在汪曾祺小说里出现的频次不算高,而且大多是作为平民百姓艰难度日的食物。就算胡萝卜偶尔能上得台面,也不过是配角而已。
汪曾祺在一篇散文中专门写到了胡萝卜,却不是写它的烧法。那要追溯到他在西南联大读书的日子里——昆明七年,从19岁到26岁,是他青春时代最美好的时光。汪曾祺在春城看见了美丽的茶花,品尝了美味的牛肉。好吃的米线可以疗救失恋的痛苦;其实,还有好看的胡萝卜,见证了幸福的姻缘。
西南联大校门外是大片的农田,田里长的都是胡萝卜。汪曾祺觉得:“胡萝卜田是很好看的。胡萝卜叶子琐细,颜色浓绿,密密地,把地皮盖得严严的,说它是‘堆锦积绣’,毫不为过。”
不仅叶子长得好看,昆明的胡萝卜本身也很好,浅黄色,粗而且长,长至一尺以上,细嫩多水分,味微甜,胡萝卜味儿也不是很重。联大学生爱买了当水果吃,因为很便宜。女同学尤其爱吃,因为她们也穷,而且馋,还因为据说胡萝卜含微量的砒,吃了可以抗皱驻颜。常常看见几个女同学一人手里提了一把胡萝卜,一把有十多根。不管是下课后回到宿舍,还是在教室里自习看书,她们都嘎吱嘎吱大嚼胡萝卜。
联大女同学吃胡萝卜成风,有个姓施的外文系女生也不例外。她自幼随父母侨居马来亚,家境殷实,长相清丽,可是得过肺病,身体比较单薄,总给人慵懒的感觉,被戏称为“林黛玉”。因为大家都说胡萝卜又有营养,又能美容,她也经常在傍晚散步时,跟附近村民买上一把,在河边洗洗就吃。
后来毕业了,施姓女生暂留昆明教书,她依然会在傍晚吃着胡萝卜散步,而此时她身边有了一个形影不离的汪曾祺。汪曾祺看着她吃胡萝卜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说:“吃了胡萝卜真的变美了。”那一刻,在汪曾祺的心目中,胡萝卜就是天底下无可媲美的吃物。
这个爱吃胡萝卜的外文系女生叫施松卿,福建长乐人,比汪曾祺大两岁,后来成了汪太太。当年在联大,外文系女生一般都瞧不上国文系男生,认为他们“土得要死”,穿着长衫,毫无风度。以施松卿的容貌、才华和家境,追求者大有人在,可是她偏偏看上了平时不拘小节、喜欢吃喝玩乐的汪曾祺。
几十年之后,女儿汪明问她“怎么看上爸爸了”,施松卿得意地答道:“有才!他的眼睛特别亮!一眼就能看出来。” (摘自《同舟共进》2024年第7期 成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