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公开了一份湖南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依法履职处理意见书》,文件仅200余字,却有多达7处错别字,且存在明显语法错误,引发热议。11月25日晚,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工作人员已被停职调查,相关责任领导已按程序启动问责。
众所周知,红头文件象征着权威性,代表了公信力,内容不容有失。然而,这份仅200余字的文件里,多达7处错误,差错率之高令人吃惊。通报显示,是由于工作人员将投诉回复件使用电脑软件转换成电子档,未对电子文档进行校核便直接打印成红头文件,盖章邮寄至投诉当事人。
由此来看,这些错别字是文件转换中出现的,再加上未经校核。一般来说,红头文件要经过起草、审核、签发、盖章等程序,重要文件则要经过初审、复审、核稿三道审核程序。其目的就是避免错误,维护文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官方通报承认,在工作过程中,相关责任领导及工作人员因工作责任心缺失、履职不到位导致严重工作失误。即这不只是一个环节失误,而是系统性失误。
这也暴露了系统性问题:工作作风浮躁、工作责任“悬空”、工作制度有缺陷等。再从结果来看,也造成“系统性伤害”:既对当事人不够尊重,损害了红头文件公信力,而且自损部门形象。
其实,文件错误曾多次出现,江苏淮安市教育局2018年印发的红头文件将报效国家写成“报销国家”。此外,法院判决书也错误频现。如今年3月,绍兴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当事人家属和其代理人在未完全统计的情况下,在一审判决书里发现110处错误。还有判决书将4年刑期写成3年,导致男子出狱近9个月后重新被羁押。
文件错误频出,是否有必要为其规定差错率?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我国《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对各类纸媒分别规定了差错率,有效提升了报刊编排质量。如果文件是长文,参考报刊万分之几的差错率进行规定可以讨论。简言之,红头文件事关重大,不允许有任何差错,应根据不同文件制定严格的程序、标准、责任等规则。
(摘自11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海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