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追踪团火花著 叶蕾蕾译 湖南文艺出版社2022年1月出版
熟人凌辱
到了10月份,N号房似乎已经“过气”了。那些人开始寻找新目标,频繁地进行熟人凌辱。有人上传熟人的照片后,被称为“能力者”的人将之与别人的裸体照片合成,聊天室的成员们随之对此进行低俗评论。有人还以受害者为对象写黄文,哗众取宠。诸如此类的熟人凌辱聊天室多达数十个,如教师房、军人房、警察房、大妈房、初高中生房等,光我们去过的熟人凌辱房就超过了10个。
刚开始,我们还觉得因为是合成照片,所以不如性剥削影像恶劣。但是没过多久,我们就意识到自己错了。他们侮辱自己的爱人、朋友、家人和老师,并以此为乐。这里的这些人到底是谁,要是我认识的人怎么办?我还能相信别人吗?
几天后,我们看到学校一个后辈的照片与个人信息一起被上传到了聊天室。我们苦恼着,不知该不该告诉后辈这件事。毕竟以目前掌握的信息,要抓住罪犯还远远不够。就算是在一年后的今天,我们看到后辈时仍然会感到愧疚。
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受害者不断增加,能救出几个是几个吧。首先,我们在SNS上利用标签功能搜索了特定职业群,将上传到熟人凌辱房的照片和通过标签功能找到的照片一一进行对比,找到了受害相对严重的受害者。但找到受害者后,如何将事情告知本人又成了一个难题。通过SNS的个人聊天工具,我们简单介绍了自己,并告知了相关事实——您的照片在拥有数千名成员的聊天室里成了性剥削影像。虽然这些话不容易说出口,但必须说。最后,我们问对方有没有比较怀疑的人,并劝她们向警察报警。可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各地方警察局举报的受害者纷纷告诉我们:“警察局说对Telegram犯罪无法发布拘捕令。说抓不到加害者……”
寻找受害者A
“在加害者没有抓到的情况下,装作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更好?告诉受害者只会让她们感到痛苦。要不到此为止吧。”我们很矛盾。但是调查过程中遇到的一位受害者的经历一直让我们耿耿于怀。
受害者A的照片随时被上传至聊天室,已多达数百张,俨然成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扔进超过700人参与观看的聊天室的牺牲者。聊天室的管理者称自己是受害者A的朋友,多次随意散布A的照片和个人信息。
“如果加害者是受害者认识的熟人,会不会更容易顺藤摸瓜?”想到这里,我们决定把这件事告诉受害者。因为受害者的SNS账号是非公开账号,所以无法看到其联系方式,但工作单位是公开可见的。于是我们联系了A的单位,说我们是她的朋友,拜托她回信。因为担心单位产生不好的传闻,而且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就是A的同事,所以我们谨慎地隐瞒了自己的身份。
好不容易联系到了A,我们说明了事情经过,然后把在熟人凌辱房截取的部分合成照片发过去,询问了原版照片曾被上传到哪里。A十分震惊,因为这些原本都是上传到她的Instagrama的照片,但她的账号是非公开的,只有少数朋友才能看到。但既然是从熟人凌辱房流出的照片,加害者应该就是熟人中的某一个。
我们建议A到附近的警察局报警,A立即照做了。但是果不其然,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由于Telegram方不配合调查,所以无法签发拘捕令。但是A并没有就此放弃。A利用非公开账号只对特定用户公开照片的功能,逐步缩小嫌疑人的范围,进行追查。因为熟人凌辱房里还上传了A十年前的照片,所以A断定,嫌疑人很可能是自己的同学或通过同学认识的男性。首先,A重新修改了照片的公开范围,只允许为数不多的几个人浏览。结果照片上传仅两个多小时就被传到了熟人凌辱房。接着A又重新设置了群组,只对特定组公开新照片,特定组里只有一名用户。然后A又上传了一张照片。结果,这张照片再次出现在熟人凌辱房。原来是你啊,加害者!
现在必须向警方报案了。A不再信任附近的警察局。原因是在锁定加害者之前,报警时警方没有受理案件,而是予以退回。我们推荐A向江原地方警察厅网络搜查队报警,A听取了我们的意见。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的网络搜查队表示:“原则上报案时应该采取就近原则,但由于是在网络中发生的案件,根据受害者的意愿,报案可以不受管辖地限制。”最后警方调查的结果是,A和我们指认的有嫌疑的那个人就是加害者,他竟然是A的中学同学。警方从他的手机中获取了数千张A的合成照片和普通照片,并于2020年1月以违反信息通信网络的利用促进与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损害名誉和传播淫秽物)的嫌疑立案,将相关证据移交给了检方。此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我小时候就喜欢A,只是采取了错误的表达方式。”这是错误的表达爱意的方式吗?不,这是无可辩驳的性剥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