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销售”难在哪儿

作家文摘 2023年02月24日

  自今年1月中旬以来,“现房销售”一词在房地产领域被频频提起,热度居高不下。近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此后近一个月内,已有山东、安徽、河南、四川四省明确,将因地制宜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随着多地拟试点现房销售,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再次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

  在业内资深人士张宏伟看来,预售制的弊端就是万一开发企业杠杆过大,将会导致项目“烂尾”无法交房,或者即便可以交房,购房者还可能面临房屋质量差、小区绿化等配套与当初约定不符等各种问题。而通过现房销售,上述风险则可避免。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延期交房,货不对板、开发商减配、降标、虚假承诺、违规销售等问题也频现各大投诉平台。

  因此,近些年关于取消预售制的呼声不断,不少地方也开始积极探索现房销售。比如,2006年、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2014年上海,2016年南京、苏州,2018年福州、合肥等城市,2020年海南省以及今年以来的山东、河南、四川、安徽四省均鼓励推行现房销售,或明确试点现房销售。

  既然预售制转型现售制是趋势,为何实践中取消预售制、推行现售制那么难?

  “之前,部分城市之所以现房销售模式推行不下去,不是政策有什么问题,而是需求不足,或者时机还未成熟。”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2015年至2021年这一段时间,房屋的金融资产属性非常明显,“开发商+金融”以高周转、高杠杆为载体,希望实现投资红利;购房者更看重的是房价上涨的资产收益。所以,当时即便推行现售,也是行不通的。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也表示,相比预售,现房销售对开发企业资金的要求更高,对大部分房企来说,个别项目实施现售可行,在更大范围推行现售将加剧房企资金压力,房企本身也会综合研判。

  郭毅表示,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化比较明显。判断一个城市是否能够推行现房销售,标准是这个城市的存量房交易是否占到市场主体,如果是,可以循序渐进地推进现房销售。     (摘自2月16日《法治周末》 马金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