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调查胡雪岩破产

作家文摘 2024年04月02日 ·任平生·

胡雪岩像

  胡光墉(字雪岩),从白手起家到晚清首富,从“红顶商人”到一夜破产,令人唏嘘。

  胡雪岩与晚清名臣左宗棠关系密切。在左宗棠平定浙江、陕甘、新疆期间,胡雪岩为左宗棠办理军饷、粮草、枪械,筹借洋款,使其无后顾之忧。因此,左对胡雪岩深为倚重,并多次奏保胡雪岩,先后为其保按察使衔、布政使衔,甚至苦心谋划为胡雪岩请黄马褂之赏,最终成功。

  光绪九年(1883),左宗棠奉旨查办胡雪岩破产案。笔者从找寻到的三件左宗棠奏折(皆为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军机处档折件”)着手,结合其他记载,试图还原事实真相。

  左宗棠奉旨查办

  光绪九年十一月,北京阜康商号倒闭,商号伙计汪惟贤到顺天府投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管顺天府事务毕道远具奏,向朝廷报告此事。同月初七日清廷下旨查办。二十八日清廷下旨,将胡雪岩革职,让左宗棠全面负责查办胡雪岩破产案,勒令胡雪岩迅速将亏欠的公私款项还清,否则从重治罪。

  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884年1月26日),左宗棠第一次具奏,汇报查办情况。从奏报可知,在阜康银号倒闭之前,光绪九年九月,作为两江总督的左宗棠曾让“江宁藩司于库存盐票报效款内提银二十万两”,发交胡雪岩采办军火。阜康银号倒闭后,胡雪岩向浙江巡抚刘秉璋呈报,拟将湖州公顺、杭州广顺、泰安3家典当所存架本钱共33.0758万千文,备抵这20万两军火银;以湖北3家典当的架本钱14.8万串(一串即一千文),备抵短缴户部的款项银12.605万两。

  刘秉璋派员查明后发现,湖北这3家典当已经被用于抵偿胡雪岩所欠湖北款项。“同一公款,而部款为尤重。”于是,胡雪岩向左宗棠提出另外一套方案:将杭州广顺、泰安两典架本钱14.6567万串,优先备抵户部款项;湖州公顺典架本钱仅有18.4191万串,不足备抵金陵军火银20万两,不足部分,将典屋8所暨器具、什物、服饰备抵。左宗棠批准了这一方案。

  至于胡雪岩此外所欠公私各款究竟有多少,还要慢慢查明,“容臣逐一查明,饬提追究,再行具奏”。

  胡雪岩到底欠了多少钱

  左宗棠令江宁布政使梁肇煌具体负责此案。胡雪岩到南京后,因病未能到案(不用被拘押,甚为宽松),但呈递了供词。梁肇煌查明,胡雪岩所欠公款和现有资产,虽然款目比较复杂,但整体来说,资债“以大数较之,尚可相抵”。光绪十年三月十三日(1884年4月8日),左宗棠第二次具奏,详细汇报胡雪岩所欠债务、现有资产情况、查办情况。

  据此折,胡光墉所欠公款有:户部京饷银12.065万两,户部充公银10万两,顺天府尹衙门公款银4.8万余两,直隶练饷钱2.5万余串,天津税饷筹防赈捐等款银10.1万余两,浙省塘工等项善举银10.8万余两,闽海关税银12.7万余两,福建司道各库公款银19.8万余两,浙省纲盐局款银6.7万两,浙海关税银10万两,两江办军火及垫发银26万两,上海道公款银18万余两,一共12笔,共计银140.965万余两、钱2.5万余串。

  对于这些债务,胡雪岩以26家典当铺及其房屋、1家衣庄作抵。“以上各典,查取切结,作抵公款,尚属有余。”对比上一件奏折可发现,这12笔公款债务,已不包括胡雪岩以湖北3家典当的架本钱14.8万串抵偿的湖北款项。

  至于胡雪岩所欠私款:第一部分,“都中阜康所存各户私款、票款八十万两,除以住宅及药铺共值银二十八万两,先行抵偿外,尚欠五十余万两”。 胡家“现物、衣饰、字画等件估值银三十余万两,又筹借现银二万八千两,派人赍往分抵”。这里的“二万八千两”,“二”字后应当漏了一个“十”字。第二部分,“其杭州、上海、福建所欠私款,均以市屋及家用什物、器具等项估价抵清”,没有写明具体数额。

  综上,胡雪岩破产时,所欠公款在银150万两左右,私款在银80万两以上,两项合计在230万两以上。

  此折到京后,光绪十年三月二十六日(1884年4月21日),军机大臣奉旨:

  户部议奏,片并发。

  压死胡雪岩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于户部咨文中提到的“西征光绪七年所解华洋商款四百万两款内,革员胡光墉扣存银一十万六千七百八十四两有奇”,左宗棠在第二份奏折中并没有回复。光绪十年四月初七日(1884年5月1日),清廷下旨,再次追究这笔钱。

  左宗棠上奏折为胡雪岩求情,表明此系因公用款,应免于追缴。左宗棠在奏折中陈述,这10.6784万两,是胡雪岩光绪七年经手借洋款时产生的费用,实分为水脚、行用、补水三部分,“当日均禀明陕甘,批准有案,自应准销”,并非胡雪岩侵占。折尾云:

  如胡光墉有款可追,自应追缴;无如该革道所有房产、典当、铺屋、衣饰、什物、器具概已查出备抵,无可再追。即令严追,胡光墉愁病孱躯,无非束手待毙,倘胡光墉一死,伙友星散,于现在封存备抵之件,更恐无益有损。

  清廷接到奏折后,于闰五月初七日让户部议奏。左宗棠免予追缴的请求没有得到同意。次年三月,左宗棠再度上折,为胡雪岩奏免此笔款项,也未能成功。

  胡雪岩用资产清偿债务,具体程序如何?《申报》光绪十年五月十七日(1884年6月10日)刊载了大和典当铺的声明,可以助我们还原当日之情形:

  胡绅雪岩因亏沪关库款,曾将镇江裕丰及丰裕两典、吴江黎里悦来一典、秀水大和一典自行报封备抵,并详由大宪饬令谕示招商。嗣因无人接顶,设立公所,邀董派员,设法招集股份接开,以免坐亏公项。今秀水大和一典已招有成数,于四月二十九日原号开张,报明浙江藩宪并府县各衙门,所有以前账目,悉行提解库款,与胡氏毫无轇轕。嗣后公典如有添本,由各股自行派认,本公典不出票据在外。倘各股东借典为名,向外挪移,概与本公典无涉。特此告白。

  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左宗棠在福州病逝,再无人能帮胡雪岩起死回生。同年十一月,胡雪岩郁郁而终。

  同月底,胡雪岩逝世未及一月,胡家被查封。当时胡雪岩的母亲还健在,《申报》曾刊载了这样一副挽联:

  二十年富贵逼人,纵然极欲穷奢,但恨黄金无用处;廿余日灵魂在室,遂致人亡家破,偏留白发泣堂前。

  胡雪岩破产之前,生活极为奢侈,但也慷慨大方,急公好义,如《申报》所云,“其平日施药、施衣,行善不倦。”某年岁末,胡雪岩召集在杭州的贫民,“人给大钱五百文、白米一斗,一连四日,约费巨万金资”。左宗棠在为其请求免缴行用补水银的奏折中也说:

  胡光墉虽业商贾,颇知好义急公,当宽裕之时,捐赈动辄数万,即上年捐修范公堤、川沙堤,计钱亦八万串,有奏案可查。

  有资料说,胡雪岩资产最高达白银2000万两以上。在鼎盛时期,胡雪岩能调动的现银当不是一个小数目。然而,挥霍无度加上大量豪气而不理性的慈善行为,使其“流动资金”急遽萎缩,因此,不过两三百万的债务,便使其一蹶不振。户部穷追不舍的那10万多两银子,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摘自《文史博览》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