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像
元代诞生了我国历史上的三部正史——《辽史》《金史》《宋史》。三史编修过程中,关于正统观念的讨论呈现出由“正闰之争”向“中华一统”的转变,对明清正统观产生深远影响。
突破夷夏之防
辽、宋、金三史的议修基本贯穿整个元代,之所以延宕不定,“皆因正统之议而不决,迄未成书”。围绕“正统之议”,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以宋为正统。早在元世祖时期,针对辽、宋、金正统归属问题,有人便提出“自唐已降,五代相承,宋受周禅,虽靖康间二帝蒙尘,缘江淮以南赵氏不绝,金于宋史中亦犹刘、石、符、姚,一载记尔”。该说主张将来为前朝修史时主修《宋史》,把宋朝历代各帝书入《本纪》,把辽金帝王史事书入《宋史》的《载记》。
二是将两宋与辽金视为南北朝,承认南北各有其正统承袭。修端在《辩辽宋金正统》中指出,辽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与南北朝时期的“元魏、北齐”对应,将金朝与南宋的历史地位类比五代时期的后周与北汉,主张为辽金修《北史》,两宋则分别修《宋史》和《南宋史》。
三是辽、宋、金三朝皆为正统。元统二年(1334年),虞集在上述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三家各为书,各尽其言而核实之,使其事不废可也;乃若议论,则以俟来者”。“三家各为书”的纂修思想最终为元都总裁官脱脱继承,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
在元代关于三史纂修义例的讨论中,主张“独尊宋统”者明显受华夷正闰观影响;主张南北各承其统或三国各与正统者,则表现出时人对多民族中国的认可。
奠定正统观
围绕修史展开的“正统”之争,本质上是元人对于前代关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观念的总结与发展。
所谓“单线正统观”,即认为在一个时期内,只能有一个政权被承认为正统。传统的“华夷之辨”、依托五德终始学说的德运正统观、得传国玺者为正统等,皆是“单线正统观”所依托的理论依据。然而10—13世纪,不仅宋朝士人,辽金两朝亦依据上述理论塑造自身正统形象。辽道宗言“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金人赵秉文在《蜀汉正名论》一文中则援引韩愈所言“春秋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辽金两朝皆致力于从文化角度区分华夷,使得传统的华夷正闰观受到冲击。
“复线正统观”则强调从历史承续和地域分布角度考虑,将南北对立时期的历史分别进行编纂。“复线正统观”的萌芽最早可追溯至唐朝。唐太宗曾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唐初八史”——《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晋书》《南史》《北史》中,六部前代史皆为分政权修纂,并不区分“正统”与“非正统”。在金朝编成的《大金德运图说》一书,针对历史上的德运,提出德运南北朝双线说,并指出汉族和边疆民族的政权皆可为正统。
第三个维度便是“大一统”正统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声言不作“正闰之辨”,将南北朝或多政权并立时期诸国视为“列国”,认为只有真正实现“大一统”者才是正统。欧阳修同样以“一统天下”作为正统归属的根本标准。他指出,“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
金朝海陵王完颜亮同样认为,实现“大一统”的王朝才是正统。在他看来,边疆民族建立政权,并取得“雄伟”的事功,便应为“正统”。
元末,大儒王祎正是以欧阳修等人的正统理论为依据,阐述宋、金两朝的正统归属。他指出,五代不能承续正统,“及宋有天下,居其正,合于一,而其统乃复续,故自建隆元年复得正其统……自辽并于金,而金又并于元,及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故元之绍正统,当自至元十三年始也”。
至元代前中期,三种“正统”史观并存,互有交锋,后两种分别反映南北朝至唐,以及辽宋夏金至元从“分裂”到“大一统”的历史趋势。在此过程中,“统一”这个核心观念不断强化,从而为元代“中华一统”史观奠定了基础。
影响深远
元至正三年(1343年),右丞相脱脱再次请修三史,提出“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元顺帝下诏“辽宋金各为史”,确立“三史分修”各自成书的修史方案,最终承认了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
自《汉书》以降至元修三史之前,断代体王朝史(正史)皆命名为“某书”,如《宋书》《隋书》;数朝纪传体史书才称作“某史”,如《南史》《五代史》。而元修辽、宋、金三史,皆命名为史,看似违反正史命名惯例,实则为“中华一统”思想的体现。由于三史在时间、空间上均存在重合,虽为三朝之史,却彼此关联,三者所组成的完整体系便是10—13世纪的“中华”,故命名为“史”,而未命名为“书”。其他未被单独成书的西夏、喀喇汗等同样被视作中华政权,与辽、宋、金相比,二者虽实力、地位不同,但也同属中华。元朝正是在喀喇汗、辽、宋、西夏、金等王朝(政权)基础上,实现空前“大一统”。
“中华一统”思想的产生与元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趋势密不可分。疆域上,元朝“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用行省制度把边疆与中原统一在一起。政治上,元朝着意于“汉法治国”,将“大一统”的国家意志贯彻到政权建设中。忽必烈命人修撰《元一统志》,体现了元朝统治者对“大一统”的重视。文化上,各民族互相交流、影响,至元末,已经达到“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的状态。 (摘自《历史评论》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