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晚清官场,送礼是人际交往中的常态。当时有人作《一剪梅》,讽刺这种风气:“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京信,也就是外官写给京官的信函。炭敬,字面上即冬季买炭的“取暖费”,是当时最常见的送礼名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有《李鸿藻档案》(简称《李档》)十五函,装裱保存了上千通信札,基本上都是光绪年间李鸿藻(见图)所收来信。李鸿藻在光绪朝历任工、兵、吏、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两度入值军机处与总理衙门,久居政治中枢,又是理学大师、清流领袖,门生故旧遍布天下。外官巴结京官,自然不会忘记这位资望隆重的“高阳相国”。
“炭敬”与“别敬”
给李鸿藻送礼的官员,上有督抚大员,下至七品知县,名义大多是前面提到的“炭敬”。官员们送炭敬的同时,一般都会附上一份贺年信,往往纯粹是一些吉祥而空洞的套话。如李鸿藻门生汪鸣銮的信函:
敬启者:于役天涯,光依北斗。宜春日下,瑞蔼东郊……
敬呈咏梅百韵,伏乞哂鉴。
最后的“敬呈咏梅百韵”,字面上是说呈送一首咏梅的百韵诗,其实是赠银一百两的雅称。《李档》中的这类隐语,大多以赠诗为名,如“附呈献岁诗二十四韵”“外呈消寒百咏”“谨呈椒颂五十韵”“谨赋辛盘双柏”等。无论名目如何,关键只在后面的数字(“双柏”即“双百”)。
外官送给李鸿藻的炭敬,一般在五十两至二百两之间,视送礼人官职的高低肥瘠以及双方关系的亲疏远近而定。在《李档》中见到数目最大的两笔炭敬,来自崇光与文珮这两位粤海关监督,金额都是一千两。粤海关监督是著名的肥缺,炭敬自然格外丰厚。
向李鸿藻送礼的人也包括京官。京官收入普遍较低。当时有某位翰林作诗形容众多“穷京官”的窘状:“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惟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这里提到的“师门二两银”,指门生拜门以及此后每逢年节馈赠老师的礼金,即所谓“贽敬”,二两银子是能够送出手的基本数目。在《李档》中,最寒酸的一笔贽敬来自李鸿藻门生孔祥霖的某次拜年:“谨呈福宝二元,藉为椒颂,伏望莞存。”两块银元的贽敬,甚至低过了最起码的“二两银”(银两与银元的比价一般为 1 ∶ 0.7 左右)。
除最重要的炭敬外,还有其他种种馈赠名目。晚清官员何刚德记载:
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
所谓别敬,则是外官来京引见、召见之后出京时向京官的赠礼。如光绪二十年广西巡抚张联桂致函李鸿藻,提到“去春联桂出都时曾赋留别之章”。也就是说,上年张联桂出京时曾向李鸿藻馈赠别敬。
此外,当时还有所谓“三节两寿”的送礼名目,即春节、端午、中秋与长官(或老师)及其夫人的生日。《李档》里的例子:安徽学政李端遇写信祝贺端午,最后“附呈端阳百咏,恭求钧诲”——送银一百两。
请托与礼品
不逢年不过节亦非道别的时候,也有人给李鸿藻送礼,这种场合一般是有所请托的。有个名叫上官心广的官员,曾经署理湖南衡山县知县,自称“小门生”(一般指门生之子),向李鸿藻这位“太老师”奉上“仪敬百金,外附门上茶敬拾金”。所谓“仪敬”,就是实在没有什么名目好讲的礼金。“门上茶敬”则是送给李家门房的,即俗称的“门包”。他所求的事情,是“致函中丞调剂”,也就是请李鸿藻向湖南巡抚美言几句。
除礼金外,《李档》中也不乏赠送礼品的材料,形形色色,有轻有重。李鸿藻的老下属、时任长芦盐运使的额勒精额某次贺年时,赠礼是“绍酒两坛、金腿(金华火腿)两肘、鱼翅两桶、海参两桶”。谭嗣同的父亲、湖北巡抚谭继洵某年端午致函贺节,附送湖北特产荆缎衣料八件、被面四件。李鸿藻的门生、安徽按察使赵尔巽听闻老师患病,派亲信前往祁门采办两斤名贵药材野术(野生白术)寄来,并强调“虽品第未能深悉,然确是野术,并非栽种”。署理常州府知府詹鸿谟,可谓众多送礼者中的一股清流。他办理漕粮海运时,顺便派部下给老师送来“惠山泉水二十坛、香稻米一石”,都是当地土产。东西很重,值不了几个钱,千里迢迢运到京城,却显得很实在也很用心。
至于送给李鸿藻的寿礼,比较普通的是燕席(以燕窝为主菜的酒席)、烧猪、烧鸭、绍酒、寿桃、寿面、红烛之类。有一件礼单开列了六样价值不菲的书画古玩,很可能也是寿礼:“瑶华道人立轴成匣、荣郡王山水立轴成匣、张浦山山水立轴成匣、张玉川山水立轴成匣、古铜卤器成匣、金翠蓝炉成匣。”这也是《李档》所体现的唯一一例送这种礼品的情况。
是否收受?
这些礼金与礼品,李鸿藻是否收受?从《李档》看来,可以证明至少有若干赠礼是被李鸿藻拒收的。张联桂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十月二十四日致函李鸿藻,说完军政事务之后另附一页短简,如此写道:
再,远隔光仪,莫名渴慕。去春联桂出都时曾赋留别之章,未荷录存,正深歉仄。固知清风亮节,不肯稍囿俗情……
所谓“未荷录存”,也就是说李鸿藻没有收下张联桂上年赠送的别敬。我在《李档》中见到几件信封上有李鸿藻“外件璧”的亲笔批注,也就是信件留下、赠礼璧还的意思。
不过,李鸿藻也不至于拒绝一切馈赠,比如来自清流同道的炭敬。据学者茅海建与白谦慎发现的两份礼单,清流健将张之洞与吴大澂在甲午战争前后都曾向李鸿藻赠送炭敬,数目分别是一百两和二百两。而且,倘若李鸿藻当真一文不取,仅靠俸禄恐怕很难维系全家在京师的体面生活。
《李档》当中,也有着李鸿藻收受礼金的证据。有一张粉红色笺纸,上面写着:
五佰六拾四号/见条付京平松江银贰佰两正/谦和瑞(照付)。
在它的前一页,则是一个注明“炭敬贰百两”的小信封,应当是与之配套的。从排序上看,它们应当是松椿(在光绪朝历任江安粮道、山西按察使、直隶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等职)贺年信的附件。“谦和瑞”是北京的一家著名银号,外官向京官赠送各类礼金,往往由这样的银号或票号经办。这张信笺相当于凭票即付的支票,后加的“照付”二字则说明已经兑现。
李鸿藻于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六月二十六日病故。亲朋故旧的奠仪,成了送给他的最后一批礼金。根据《李档》,可以知道部分吊唁者的身份与奠仪的数目:两江总督刘坤一(一百两)、漕运总督松椿(二百两)……赠送奠仪最多的是湖北巡抚谭继洵(四百两),最少的则是翰林院编修费念慈(八两)。
李鸿藻去世后,上谕对他的盖棺论定是“守正不阿,忠清亮直”,他的品行也当得起这八字考语。李鸿藻身后,清末官场风气愈发江河日下。在奕劻、载振之流巨贪眼中,李鸿藻当年收到的“菲敬”必然更是不值一哂。 (摘自《读书》202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