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锳(1793-1856年),字右甫,号春潭,直隶南皮举人,是晚清名臣张之洞之父,其在黔历官近三十年,期间,有两次误被他人弹劾的经历,且险些被革职,成为他宦海沉浮中的两道波折。
误被弹劾
从张锳的墓志铭可知,其在中得嘉庆癸酉科(嘉庆十八年,1813年)举人后“以大挑知县试贵州”,后才历官黔省。
张锳在贵州第一次被人弹劾时,正任黎平府古州同知一职,而弹劾之事是他在任贵筑县知县期间的事。道光十六年(1836年)九月,陕西道监察御史刘梦兰有《奏为贵州古州同知张锳置房宴集请严切查禁事》与《奏为贵州同知张锳将前任贵筑县时所买房屋作价请查明归还事》两奏。奏中,刘梦兰道:
贵州省古州同知张锳,前任贵筑县时,在省城六洞桥地方买房一所,价值千余金,该员大加改造,不时邀集僚友,宴会其中,并署其楼曰“烟花三月”……又闻该员现将所买房屋,增加价值抵作交代。从来民俗之转移,视乎吏治之得失。黔省地处边陲,民风素称淳朴,岂宜导以奢靡。
刘梦兰在奏中认为其将购置房屋“大加改造”,还“邀集僚友,宴会其中”,是为“在官靡费”,对吏治、民风等都不利,希望能对张锳置房宴集一事“严切查禁”。
道光帝知道此事后,当即着贵州巡抚贺长龄“据实查明”。贺长龄得旨后,便展开调查,并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一月查清。是月十四日,贺长龄将查明结论奏报皇帝。在奏中,贺长龄据实说明:“张锳素无奢靡等事,其任内交代仓谷,业经后任照数接受,依限结报,并未将房屋抵作交代。”可见,张锳购房并未奢靡,亦没有将房屋抵作交代,均非刘梦兰所弹劾之言。
道光帝清楚此事后,道“所奏着毋庸议”,此事至此告一段落。张锳在这次误被弹劾后,亦是继续在黔为官。
“添油助学”
张锳在兴义府知府任上的任期前后长达十余年,这是较为少见的。当今,在贵州安龙一带有关张锳的故事很多,其中最为出名的当数张锳“添油助学”这一故事。
该故事讲的就是张锳在兴义府任职期间极为重视教育,委派两名衙役在每天夜深时提着灯笼、挑着桐油到街上巡走,只要一看到有人还在午夜时分坚持点灯读书时,就会走到该读书士子门前,高喊“府台大人给相公添油喽”,等该读书士子开门之后,衙役就会给该读书士子的灯盏里添两瓢桐油。此后,“知府加油助学”在当地百姓中口口相传。
险被革职
在兴义府期间,张锳也有误被他人弹劾的经历,险些被革职。道光三十年(1850年)六月,兴义府府民杨老友伙同张嬉等人,割瞎了府民唐添得的双眼,事后,杨老友自知罪深,就服毒自尽,而张嬉却于是月初六投案自首。张嬉投案后,兴义府知府张锳承审了此案。
此后,代办臬司孙起端就在此事上作了文章,其上奏称张锳审理此案逾违,且逾违二参,并误记张锳在此案审理上“迟延三个月零二十六日”。吏部对此议后,认为“以该府承审逾违二参例,应革职”,且“议以革职之张锳,着该督挡出具考语送部引见……钦此”。
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州藩司对此事展开清查。咸丰元年(1851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贵州布政使吕佺孙据贵州藩司事臬司孔庆鍸查实后,上《奏明请将误被揭参之兴义府知府张锳开复原议处分由》一奏。吕佺孙在该奏中道:
张锳承审张嬉一案并未逾限,误被揭参,例准开复,相应请旨将兴义府知府张锳原议革职之案,敕部更正。
他认为张锳承审此案并未逾违,孙起端之奏实属误被揭参。吕佺孙上奏后,引起吏部的注意,并要求贵州巡抚蒋霨远对此案进行复查。
咸丰二年(1852年)六月二日,贵州巡抚蒋霨远查清张锳承审张嬉一案,并上奏对张锳审此案的相关时间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此案应以道光三十年六月初六张嬉到案之日起,限府限两个月程限十三日。该府于六月十九日因公晋省至七月二十七日拟署应,应扣公出三十七日,共扣至九月二十七日限满,该府于九月初十出祥,十月初一到司,并未逾违。前代办臬司孙起端漏叙公出日期,并称该府于十二月十五日祥司,迟延三个月零二十六日……
从这里可见,蒋霨远将张锳承审日期都详细理出,并认为孙起端之所误参张锳,是因为其漏掉了张锳审案的“公出日期”。最后,蒋霨远说道:“请旨将兴义府知府张锳原议革职之案,敕部更正,准其开复。”咸丰帝见此奏折后,朱批“吏部议奏,钦此”。
据咸丰《兴义府志·职官志》与民国《贵州通志·职官志》记载可知,张锳在咸丰朝时还是在任兴义府知府一职,说明张锳在此承审一案中确是得到吏部的开复,也说明吕佺孙、蒋霨远等人的调查属实,张锳并未逾违,更没有因此而被革职,孙起端之奏实是误参。
从张锳在黔的两次误被弹劾来看,张锳均未因被他人误参而出现大的变故,说明他并没有出错,亦说明张锳在黔为政之举是经得起考验的。
(摘自《文史天地》2025年第1期 白东 王昭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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